◎書信結構:大致可分三部分

1.禮貌應酬語,寒暄

2.正文,書信主體

3.結束應酬語,道別

 

◎書信結構:細分可分十部分

1.稱謂書信發端重要部分,所以確定通訊人雙方關係。

 

2.提稱語:在稱謂之下,表示請求受信人察閱之意。

如對父母當用「膝下」,對師長當用「函丈」,現行書信多不使用。

 

3.啟事敬辭:陳述事情之發語詞。可分去信、回信兩種。

去信如:「敬稟者」,覆信如:「敬覆者」。

此項非必要,今多省去。

 

4.開頭應酬語:在文言書信中通常多有此項,

有表思慕,有敘別情,有頌揚德業,有祝福起居等

 

5.正文:為作書主旨,最宜注意。

輕重得宜,錯落有致,全在作者用心,無定式,也無定法也。

 

6.結尾應酬語:大都皆簡單數語,如「敬祈示覆,俾有遵循」;

「暑氣逼人,惟冀珍衛」一類,總以切合情事者為佳。

 

7.結尾敬辭可分為兩部分:一為敬語,

如「肅此」「耑此」之類,當與啟事敬辭一致。

一為問候語,如對祖父母、父母用「敬 請福安」「敬請金安」;

對師長用「敬請道安」「恭請誨安」之類。

如用「請」字,下宜用「安」字,如「敬請福安」「即請大安」。

如用「頌」字,下宜用「祺」「祉」等字,

如「順頌時祺」「即頌刻祉」之類。

 

8.署名敬禮末尾署名,宜與以上稱謂相呼應,

所以示通訊人雙方關係。如對祖父母稱「孫」,

對父母稱「男」,對師長稱「受業」或「學生」。

 

9.月、日發信時間,頗為重要。

 

10.補述:書信首尾已經結束,有遺漏的,

可在信末補述

(此為不得已之辦法,鄭重恭敬之書札,以不用為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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