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書信結構:大致可分三部分
1.禮貌應酬語,寒暄
2.正文,書信主體
3.結束應酬語,道別
◎書信結構:細分可分十部分
1.稱謂:書信發端重要部分,所以確定通訊人雙方關係。
2.提稱語:在稱謂之下,表示請求受信人察閱之意。
如對父母當用「膝下」,對師長當用「函丈」,現行書信多不使用。
3.啟事敬辭:陳述事情之發語詞。可分去信、回信兩種。
去信如:「敬稟者」,覆信如:「敬覆者」。
此項非必要,今多省去。
4.開頭應酬語:在文言書信中通常多有此項,
有表思慕,有敘別情,有頌揚德業,有祝福起居等
5.正文:為作書主旨,最宜注意。
輕重得宜,錯落有致,全在作者用心,無定式,也無定法也。
6.結尾應酬語:大都皆簡單數語,如「敬祈示覆,俾有遵循」;
「暑氣逼人,惟冀珍衛」一類,總以切合情事者為佳。
7.結尾敬辭:可分為兩部分:一為敬語,
如「肅此」「耑此」之類,當與啟事敬辭一致。
一為問候語,如對祖父母、父母用「敬 請福安」「敬請金安」;
對師長用「敬請道安」「恭請誨安」之類。
如用「請」字,下宜用「安」字,如「敬請福安」「即請大安」。
如用「頌」字,下宜用「祺」「祉」等字,
如「順頌時祺」「即頌刻祉」之類。
8.署名敬禮:末尾署名,宜與以上稱謂相呼應,
所以示通訊人雙方關係。如對祖父母稱「孫」,
對父母稱「男」,對師長稱「受業」或「學生」。
9.月、日:發信時間,頗為重要。
10.補述:書信首尾已經結束,有遺漏的,
可在信末補述
(此為不得已之辦法,鄭重恭敬之書札,以不用為宜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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